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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次數:次 發布時間:2022-04-02 來源:中人社傳媒
近日,人社部印發《關於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曆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曆要求。
《通知》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學曆的用人導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製。要合理製定公開招聘資格條件要求,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曆、學習方式作為限製性條件,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
《通知》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曆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曆要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通知》還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導履行職責任務的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在考試中的比重原則上不低於50%。職業院校畢業生為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選手、全國技能大賽優勝獎以上選手、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獲獎選手的,可作為高技能人才按規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到與所獲技能獎項相關的崗位工作。
《通知》強調,鼓勵引導職業院校畢業生積極投身鄉村振興事業,職業院校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享受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傾斜政策。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基層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補充急需緊缺技能人才的,可麵向職業院校畢業生專項招聘。